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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会员慰问有关事项及标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4 16:02:1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学校工会会员慰问有关事项及标准的通知.pdf

 为切实做好我校工会会员慰问工作,体现工会组织对会员的关怀,提升会员的归属感,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桂工会〔2024〕22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明确会员慰问有关事项及标准,具体如下:

 一、慰问事项及标准

慰问事项及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逢年过节慰问

每位会员发放慰问品年均总额不超过2100元。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及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等

()会员生日、结婚、生育、退休离岗慰问

1.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发放300元的蛋糕劵。

2.工会会员结婚,夫妻双方所在基层工会给予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符合政策的生育,头胎给予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每胎分别给予1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

3.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发放800元的纪念品。

()会员生病住院、去世或直系亲属去世慰问

1.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时,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到现场慰问的,购买不超过200元的水果、鲜花等慰问品。每名会员每年慰问最多不超过两次。

2.工会会员去世时,给予家属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直系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给予会员1000元的慰问金。

()其他慰问

组织“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对有14岁(含)以下儿童且参加活动的职工,可以按照参加活动的儿童人数每人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慰问品。

二、其他

(一)工会分会应严格界定会员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体福利。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借用、挂职等人员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

(二)退休离岗慰问,由校工会对当年当月退休会员进行一次性慰问。

(三)慰问金的领取及报销程序

慰问金领取程序:经办人在学校工会官网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慰问专项申请表》,经所在工会分会主席审核——工会负责人审核——工会财务人员审核。

注:会员结婚、生育、生病住院、丧葬慰问等报销,需提供会员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办法从2025年4月23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终审:陈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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