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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60万元(不含)以下 工程项目(基建、修缮类)管理流程 (2021年11月修订)

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2 17:30: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精神,工程基建项目定点采购额度由30万元~2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400万元,为了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6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项目(基建、修缮类)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基建、修缮类)分为两种类型;基建类工程项目是指基础设施的新建、迁建、重建以及10万元(含)以上的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归属学校基建部门;修缮类工程项目是指基础设施的修缮以及10万元(不含)以下的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管理归属学校后勤保卫处。

一、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

(一)预算内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1. 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按类型由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审批。

2. 10万元(含)以上6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按类型由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

(二)追加预算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1. 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按类型由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2.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按类型由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

3.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部门提出上去,经部门负责人初审,按类型由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4. 30万元(含)以上6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部门分管该项工作领导初审,按类型由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委会审议决定。

二、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

(一)1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按类型、按流程完成审批手续。

2.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施工单位列出报价清单。

3.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在年度常用预算编制企业中择优选择一家公司编制工程预算,并根据工程性质向年度常用工程施工企业进行询价,按询价结果确定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在预算书上签字,分管副处长审核签字,处长签字确认,报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审批。

4. 按《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5万元(含)以上项目,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监管项目施工。

5.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项目须由学校(使用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等)至少3人参加验收。

6.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审核项目工程量并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

7.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填报项目款项支付报告,并完成项目款项支付手续。

8.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归档保存。

(二)10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按类型、按流程完成审批手续。

2.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根据使用部门的报告提出施工方案、施工清单、或施工图纸。

3. 学校审计部门审核后,由审计部门委托一家中介机构编制控制价。

4. 招标部门(财务处)根据审计部门备案的控制价,报财务副校长审批,以校内询价的方式组织招标采购并公示招标结果,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5.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确定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进行项目施工。

6.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项目须由学校使用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等至少3人参加验收,并且使用部门须派1名负责人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7.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初审工程项目结算材料,并报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审批同意后,将工程结算转学校审计部门。

8. 学校审计部门根据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的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完成备案,审计部门根据备案项目的业务量,可由学校审计室自行审核或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

9.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填报项目相关款项支付报告材料并完成项目款项支付手续。

10.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归档保存。

(三)30万元(含)以上至6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按类型、按流程完成审批手续。

2.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根据使用部门的报告及需求,联系设计单位出施工图,准备好招标前材料,并把相关材料交学校审计部门审核。

3. 学校审计部门审核后,由审计部门委托一家中介机构编制控制价。

4. 招标部门(财务处)根据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的方案及审计部门编制的控制价,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财务处以校内公开询价或邀请询价的方式组织招标采购,并公示招标采购结果,报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5.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确定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项目须由学校使用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等至少3人参加验收,并且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须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7.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初审项目工程结算报告,并报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审批同意后,将工程结算转学校审计部门。

8. 学校审计部门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审核项目工程结算并出具审核报告。

9.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填报项目相关款项支付报告并完成项目款项支付手续(须扣除工程项目保修金的除外)。

10.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归档保存。

(四)60万元(不含)以下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工程类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1. 工程项目按类型、按流程完成审批手续。

2. 采购申请部门提供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依据、施工方案、工程报价、唯一供应商名单等材料,经部门分管校领导初审,转财务处审核,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3. 财务处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示栏发布校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告,公示期7天。

4. 采购部门组织采购申请部门代表、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代表、采购部门代表与唯一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洽谈会,确定单一来源采购的中标价格、付款方式、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5. 采购部门在学校网站及公示栏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1天,质疑期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确定唯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并报分管采购副校长备案。

6. 按《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确定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项目施工。

7.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项目须由学校(使用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等)至少3人参加验收,并且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须各派1名负责人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8.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初审项目工程结算报告,并报分管工程项目(基建类或修缮类)副校长审批同意后,将工程结算转学校审计部门。

9. 学校审计室自行审核或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核。

10.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填报项目相关款项支付报告并完成项目款项支付手续(须扣除工程项目保修金的除外)。

11. 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归档保存。

(五)紧急修缮项目

紧急修缮项目,是指对学校正常工作、教学、学生生活等秩序有较大影响的必须在短时间内予以安排维修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 涉及水、电、气、暖等设备设施突发损坏直接影响师生员工正常工作生活或直接影响今后使用的必需立即抢修的项目;

2. 涉及房屋和行人安全的修缮项目;

3. 因洪涝风雪等自然灾害急需抢险救灾的修缮项目;

4. 涉及校园安全防范的安防、消防、排污等设备设施维保范围的抢修项目;

5. 学校决定急需维修的项目。

对紧急修缮项目,基建处或后勤保卫处可以在获得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先行维修,并及时按规定办理单一来源采购相关手续。

三、附则

(一)本管理流程经学校党委会审核通过后颁布执行,原《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基建、修缮类)管理流程》(桂工业院〔2017〕117号)同时废止。原来的有关规定与本管理流程不符合的,以本管理流程为准。本管理流程与上级制度不符的,以上级制度为准。

(二)本管理流程由学校基建处、后勤保卫处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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