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技能,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组织“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审核及材料上报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以及《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核定的“双师型”教师指标数(见附件4),填报“双师型”教师认定平台,完成相应的指标。
二、相关工作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照《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见附件1),仔细研读相关文件,宣传发动本学院教师,不能把到企业实践要求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唯一标准,应结合教师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关于高校教师资格方面
积极鼓励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参加人事处组织的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明确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每年上半年参加教学技能考试合格→7-8月参加教师资格证岗前培训合格→11月份参加教学技能理论考试合格→次年5-6月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并通过。
(二)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方面
参照《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见附件2),结合学校现有条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评工作并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关于教师企业实践方面
由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实际,负责选派本学院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到企业实践,并报人事处备案。企业实践(企业专业实践)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见附件1),由各二级学院收集整理完毕,以学院名义提交电子版报人事处,其中附件3.1、3.2还需提交纸质版,由人事处负责审核盖章后返回各二级学院,由教师个人上传相关材料到“双师型”教师认定平台。
人事处
2022年3月23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