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章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户子女学生资助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08-30 16:35:5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户

子女学生资助暂行办法

桂工业院学〔2021〕107号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9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以下简称“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对象范围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按照每生每学年43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本校实施细则,综合困难程度等因素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

二、申请办法

贫困户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时,需提交有效《扶贫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户证明。凡经过贫困户子女身份审核确认的学生,今后学年度在校申请相关资助时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

三、资助工作流程

1.在保证贫困户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前提下,可根据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上级下达的高校国家助学金预算内按资助标准据实评定各档次的受助学生名额。

2.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中,贫困户学生已确定其贫困户子女身份的可直接进入公示环节,不需进行班级评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通过主流媒体报道、宣传手册、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准确宣传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申请办法,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内容,明确申请方式,清楚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

2.做好精准管理,确保应助尽助。贫困户子女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以上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新生入学时家庭脱贫后还在一年跟踪观察期内的,可按贫困户子女身份继续申请当学年资助。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加强与政府扶贫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每年定期将在校学生就读信息与扶贫部门的贫困户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准确掌握新升学的贫困户子女就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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