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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研究

产科教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实践向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8 16: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深化产教融合平台,匹配专业链与产业链布局

一是完善政策矛盾点和模糊点,鼓励企业办学校、允许学校办企业,形成学校、企业交叉办学办企的产教融合格局。借鉴“佛山模式”,建立重点产业领域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与引进于一体的开放式、网络化、集聚型的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建立产教融合参与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健全技能型人才需求监测与分析体系,形成动态调整专业的闭环。通过建设技能型人才供需平台,督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根据全省或市域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依据企业用人标准更新人才培养标准、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等,共同开发教育教学资源,推进“教学做合一”,确保精准对接行业企业需求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不断增强专业链与产业链适应性。三是行业与相关单位联合建立产科教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产科教深度融合,推进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项目应用,以搭建“精准化”高质量创新平台为目标,加快形成“新领域”“新服务”“新业态”的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服务科技强国建设。

二、推进科教融汇机制,提升产业链创新效能

优化产科教融合环境,为高科技水平提升增添活力。新质生产力立足于科技创新,这需要加大对高科技的关注,以创新驱动为引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充分整合教育资源、社会资源和产业资源,优化当前社会营商环境,发挥产科教融合的头雁效应,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保驾护航。以科教融汇服务创新驱动战略,需要职业院校将科技、科研要素融入人才培养。一是以科研成果转化为导向,将学校的战略发展目标瞄准有助于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创新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二是推行应用性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将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关的职业领域技术技能要求融入教学、教材与教法;三是支持职业院校建立技术转移机构,链接产业、企业需求端,促进技术成果商业化,协同供给支撑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相关资金和评价制度。

三、创新产教融合制度,解决实体化运行“堵点”问题

完善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组织的框架结构和运行机制,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产教协同育人平台,确定产权分享、利益分配的原则。学习深圳做法,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借鉴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经验,探索混合所有制二级产业学院“公办属性、企业化运行”的现代法人治理模式。省、市层面形成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的顶格机制和管理体系,共同解决产教实体化运行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

同时,深化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充分发挥企业的融通带动作用,让产教融合渗透于产业的全过程,落实推动高效能成果转化。第一,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遴选标准以及责任监管制度,促进产教融合型企业类型多元化、区域产业特色化。尤其是应该注重对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校企合作成果的长效监督,包括对于合作时间、合作深度、可持续发展性等方面的监督,建立长效高技能型人才供应链。第二,发展优质中小企业进入培育行列,出台支持建设的激励政策。对于企业突破已有政策壁垒,形成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企业加大政策激励制度。推动产业内各个类型的企业向新驱动、新引擎、新领域前进,助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第三,明确监督与评价机制。建议成立以教育厅相关部门为主导的外部评价主体以及督促产教融合企业为主体的自我评价,既要发挥外部评价的指挥棒和督导问责功能,同时又要依靠企业的自我诊断与评价实现质量改进。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经济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科研条件,在保留自身特点的同时,有选择性地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传统生产力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

四、加速构建创新人才高地,形成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驱动机制

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省科研院所为基础,制定差异化“培育套餐”,培育一支能精准对接产业需求和成果供给的科技经纪人服务队伍,筛选落地转化一批高价值科研成果项目。设立科教融合拔尖人才培养专项。本着缺什么就补什么、人才需要什么就完善什么的原则,健全人才制度体系。一是合力育才。研究制定新质生产力背景下,与数字经济相关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探索产科教联合培养本土人才的有效机制。二是政策激励。量身定制适合省域技能人才培养的专项计划,将中专生、中级工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畴,给予技能人才充足的政策红利,为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和能工巧匠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实行工程师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工程师培养体系,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探索实行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的有效机制,源源不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四是探索开放招聘制度。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全球人才招聘制度,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力度,鼓励在华外资企业、外籍科学技术人员等承担和参与科技计划项目,为全球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

(文章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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