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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讲团】规范言行,争做新时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蒙韬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7-06

为增强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识,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马克思主义学院普法宣讲团成员蒙韬老师于2023年7月5日下午在一校区善思楼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了主题为“规范言行,争做新时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的宣讲,轻工化工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分党校培训班的100名学生参加了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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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过程中,蒙韬老师结合党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民法典总则编第六章内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深入解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此外,蒙韬老师还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内容进行解读,鼓励同学们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本次宣讲,同学们纷纷表示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拥护,努力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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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供稿,图/蒙韬   文/蒙韬   审核/农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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